學校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教育教學全過程,建立全員育人、全過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機制。為進一步明確課堂教學紀律,加強課堂教學管理,提高課堂教學質量,保證課堂教學效果,特制定本細則。
一、教師課堂教學職責
1.教師是課堂教學的第一責任人,須對課堂紀律、課堂教學內容、課堂教學質量全面負責。教師在課堂教學中須嚴格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教學工作要求,關心學生的思想、學習和生活,更好地擔當起學生健康成長指導者和引路人的責任。
2.教師須切實履行立德樹人、教書育人的職責,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在課堂教學中須遵守憲法法律,維護黨和國家大政方針,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得有違反憲法法律、違背教師職業道德的言行。
3.教師應充分用好課堂教學主渠道,充分發掘和運用各類課程中蘊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資源,使各類課程與思想政治理論課同向同行,形成協同效應,教育引導學生堅定理想信念,不斷提高學生思想水平、政治覺悟、道德品質和文化素養。
4.教師應充分備課,熟練掌握課堂教學內容,每門課程應制訂課程教學大綱和教學方案,并向學生公布電話、郵箱、輔導答疑時間和地點。
5.教師不得無故缺課、調課或由他人代課。因特殊原因不能上課時,須按規定辦理調停課手續。
6.教師上課前應提前5分鐘到達教室,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上課不得遲到或提前下課,不得擅自更改上課時間或地點。
7.教師應按照教學進度要求安排相關教學活動,及時更新教學內容,把前沿學術發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融入課堂教學。
8.教師應加強教學手段和教學方法改革,根據學生學習效果反饋情況改進課堂教學效果。
9.教師應使用普通話或規定的外語授課,語言表達清楚,善于使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板書工整有序,文字規范。
10.教師在課堂上應堅守崗位,嚴禁做與授課無關的事情或隨意離開教室,手機等電子通訊設備應關閉或靜音。
11.教師須加強課堂教學管理,嚴格執行課堂考勤制度。
12.教師應自覺參加教學質量檢查工作,接受教學督導員或學校和教學單位安排的人員聽課。
二、學生課堂紀律要求
1.學生須按時上課,不得遲到、早退或曠課。因特殊原因不能上課時,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2.學生言行舉止應符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衣著整潔得體,嚴禁在教室內吸煙,保持教室清潔衛生。
3.學生應自覺遵守課堂紀律,尊重教師,服從教師的課堂管理,積極參加課堂教學活動。
4.學生應按教師的要求做好預習和復習,認真完成教師布置的作業和學習任務。
5.學生對教師課堂教學情況有意見時,可與教師進行溝通,也可向相關職能部門和教學單位反映。
6.學生須愛護課堂教學設備設施,不得在教室內亂涂亂畫,張貼或書寫廣告、通知等。
三、教學質量保障
1.相關職能部門和教學單位應組織教師深入開展師德師風教育,加強課堂教學管理,嚴肅課堂教學紀律,做好教風、學風建設工作。
2.學校建立和完善課堂教學評價體系,采用多種評價方式對教師課堂教學效果進行綜合評價。
3.教師如違反課堂教學紀律,按照《本科教學事故認定管理辦法》和學校的相關規定處理。
四、附則
1.本管理細則經校長辦公會議批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管理細則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