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學院日常教學管理,提升學院整體教學質量和水平,根據《上海
對外經貿大學本科課程考核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規范。
一、監考
(一)監考時,請佩戴好監考證,若有丟失或者損壞,請到學院辦公室補領。提前十五分鐘進入考場,在黑板上書寫相關考試信息(課程序號、課程
名稱、考試時間段、任課教師),并提醒考生是否走錯考場。
(二)開始清場(人清、物清,桌清),提醒學生是否攜帶證件(一卡通或學
生證)。若未攜帶,則請其到學生服務中心補開證明。
(三)要求學生把證件放在桌上,并逐一核實。提醒考生不準攜帶書籍、筆記本、筆袋、筆盒、眼鏡盒、通訊工具、書包等物品以及好譯通、文曲星等帶有記憶功能的多功能計算器參加考試,物品集中放在講臺或其他指定處。提醒學生需要上廁所的,在考試開始前去上廁所。
(四)考試開始后,要求考生不得中途離開考場,離場視為考試結束。考試結束前十分鐘,已完成考試的考生,應將已完成的試卷面朝下置于桌面,等考試結束時統一收卷清點完畢(務必核實實到考生人數、簽到人數、試卷數一致),才允許考生退場。
(五)考試過程中監考位置應前后錯開,監考人員應嚴格監考,關閉攜帶的通訊工具,不得閱讀、閑談或做其他與監考無關的事。
(六)考試期間一旦發現考生有任何違反《學生考試規定》的行為,應立即當場宣布,并要求考生在相關證據材料上簽字后離場。
(七)認真填寫《考場記錄》,做好考生簽到工作,在考試結束后將《考場記錄》和《考試簽到表》送學院,并簽字確認。
二、課程考核
(一)課程總評成績由平時成績和期末考核成績兩部分組成,平時成績包括課堂出勤、平時作業、平時測驗、期中考試等。課程考核的具體評分方法由任課教師在教學方案中明確規定。注:期末成績占總評成績中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課堂出勤評定的成績在總評成績中比例最多占10%。
(二)期末考試成績低于50分的,該門課程總評成績為不及格,按期末考試成績計。
(三)學生一學期某門課程缺課時數達到三分之一的,取消參加該門課程考核資格,并不能申請緩考、補考,應當重新學習該課程。
(四)課程考核成績不及格,可于下學期開學前參加一次補考(缺課達到三分之一、考試違紀、作弊者除外)。補考不及格者應當重新學習。選修課不安排補考。
(五)學生因故不能參加考試,學生須事先申請緩考,經所在學院審核和教務處批準后,緩考成績的評定和記載與正??荚嚦煽兿嗤?/span>。緩考不及格者不再補考,應當重新學習。
(六)學生期末缺考,任課教師在“平時成績”欄填寫實際成績,不得留空?!捌谀┏煽儭睓诤汀翱傇u成績”欄填寫“0”,并在“備注”欄填寫“缺考”;學生期末緩考,任課教師在“平時成績”欄填寫實際成績,“期末成績”欄留空,“總評成績”欄填寫“0”,并在“備注”欄填寫“緩考”。平時成績、期末成績、總評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七)按照考核方式的不同,學校課程分為考試課程和考查課程兩種。必修課原則上為考試課程。考試課程由學校統一安排期末考試時間,采用閉卷形式進行考核。根據教學需要,任課教師認為考試課程須采用考查方式進行的,經教學部門同意后,須在教學方案中列明,向教務處備案,并向學生公布。選修課原則上為考查課程。考查課程隨堂進行考核,學校一般不作統一安排。當同一課程有多個教學班且使用同一份試卷時,須安排在同一時間進行考核,并向教務處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疾檎n程考核形式包括:閉卷考試、開卷考試、課程論文等。任課教師應在教學方案中明示該課程的具體考核形式及成績構成。根據教學需要,任課教師認為考查課程需采用閉卷考試方式并且要由學校統一安排期末考試時間和場所的,應事先向教務處申請,經批準后向學生公布。考查課程成績評定原則上由課堂出勤率、平時作業(測驗)和期末考查三部分構成。
(八)任課教師不直接向學生公布考試成績,學生考試成績以教務處公布為準。
三、試卷命題與評閱
(一)考試課程由系主任協調命題工作,組成試卷命題小組統一命題并確定命題負責人和審題負責人。審題負責人審題結束后填寫試卷命題質量評價表,然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試卷袋統一交由系主任審查,最后上交學院。
(二)同一門課程的當學期試卷與歷史學期試卷中的試題重復率不得超過20%。
(三)課程的考試時間一般為90分鐘,試卷的題量應與限定的時間相匹配。
(四)不同考試時間的同一門課程,不得采用同一份試卷;不同名稱的課程,不得采用同一份試卷。
(五)每場考試結束后,監考教師應負責將所有試卷(已發學生試卷和未發空白試卷)收回,并統一交到學院。
(六)本科生、研究生不得參與試卷命題、試卷流轉、閱卷等與本科課程考核相關的工作。
(七)教師必須用紅筆對試卷中的每道題目進行批改,學生答題錯誤處需用紅筆標出,除選擇題、填空題等客觀題外,應根據學生答題步驟酌情分步給分。評閱過程中,若需要修改評閱痕跡,請簽全名確認。
(八)每道大題下的小題目用加法計分或減法計分均可,但整張試卷及該門課程所有試卷必須統一,且不可混合使用加法和減法計分。
(九)閱卷教師在“評閱人”位置簽全名。
(十)期末考試成績與學期總評成績均應符合正態分布。成績分布的上限和下限參考標準為:90分以上的成績比例一般不超過15%;60分以下的成績比例一般不超過20%。
(十一)教師原則上應于課程考試結束后5天內完成試卷評閱和成績登記工作。
四、 教學大綱和教學方案
(一)教學大綱由任課教師按照學校統一模板制訂,每兩年修訂一次,調整充實;每四年全面修訂一次。
(二)教學大綱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
1.編寫說明。主要包括:
[1]課程的性質、地位和任務;
[2]課程教學的基本要求。
2.大綱正文,即教學大綱主體部分,介紹課程教學的主要章節,每章節教學內容(知識點)和教學課時等。主要包括:
[1]教學目的與要求(Session Objectives)
[2]教學重點(Key Points)
[3]課時安排(Teaching Hours)
[4]教學內容(Session Outline)
[5]思考題(Questions)
3. 附錄,可列舉主要教學參考書和參考資料等。
(三)教學方案由課程主講教師按照學校統一模板制訂,相關內容必須與教學大綱保持一致性。平行班課程可由系主任指定課程負責人根據該門課程教學大綱內容制訂,并經任課教師集體討論通過;教學方案在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務必向學生公布。
五、本管理規范由學院本科教學指導委員會討論通過,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六、本管理規范有與《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本科課程考核管理辦法》相沖突和不盡
的地方,以《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本科課程考核管理辦法》為準。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