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章程》的通知
各單位、各部門:
高校章程是推動學校依法辦學、科學管理和履行公共職能的基本準則和依據,是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基礎。我校章程自2013年2月修訂以來,按照上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學校的改革發展實際,遵循章程修訂的規范程序,廣泛吸納校內外的建議和意見,歷經三年多時間,于2015年10月完成《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核準稿)》制定工作并報送上海市教委核準。
近日,我校收到市教委下發的《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市屬高校章程核準書第13號》文件,明確我校申請提交的《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章程》已經市屬高校章程核準委員會評議,市教委主任辦公會議和市教衛工作黨委會議審議通過,予以核準。現將《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章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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