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學生自評表.docx
關于中國政府獎學金2021年度評審的通知
各位中國政府獎學金生:
2021年中國政府獎學金年度評審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年度評審是指對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學習的外國留學生,每年進行一次綜合評價,決定是否具有繼續享受或者恢復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的資格。
2.年度評審的對象為,在華學習一學年以上或者原定學習期限結束后申請延長獎學金期限的獎學金生。
1) 2021年9月之后擬繼續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的學生;
2) 原計劃2021年7月畢業,但申請延期且符合延期要求的學生;
3) 上年度獎學金評審不合格被中止獎學金資格的學生;
3. 年度評審的內容為:
1) 道德品行
2) 學習成績,包括本學年第一學期的各科考試、考核成績和第二學期的學習基本情況;
3)學習/科研態度;
4)活動表現。
4. 學校根據學生在以上四個方面的表現情況,對每位參評學生進行綜合打分,對獎學金生是否具有繼續享受或者恢復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的資格進行評審,提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評審意見,以及是否繼續提供或者中止、取消獎學金的建議,并報送國家留學基金委。
5. 基金委根據學校評審意見和建議,決定是否繼續向獎學金生提供中國政府獎學金,或者中止、取消其繼續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資格。
6.被中止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資格者,自下一學年開學起停發其獎學金,但本人可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申請自費或者減免部分費用留校繼續學習。中止期滿前,經本人申請,可以參加當年的年度評審,如評審合格,經基金委批準后,可以自下一學年起恢復發給獎學金。
7.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的資格:
(1)受到勒令退學或者開除學籍處分的;
(2)在校學習期間累計兩次未通過年度評審的;
(3)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評審的。
被取消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資格者,從公布之日起停發其獎學金,其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的資格不得再恢復。
8. 年度評審程序:
請參評的學生下載附件《中國政府獎學金年度評審(學生自評)表》,認真完整填寫相關內容,并附上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的成績單。
所有學生須在北京時間2021年5月8日24時之前將以上評審材料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過期不提交者將被取消本年度獎學金參評資格。郵件主題為 “個人學號+專業+CSC年度評審”,例如:19712009+國際商務+CSC年度評審。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留學生辦公室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