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對 外 經 貿 大 學 文 件
留學生辦公室
滬經貿留辦〔2021〕號
關于申報第19批赴海外交流資助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
根據《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學生海外交流資助管理辦法(暫行)》,2020年11月30日學校對留辦《關于在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通過線上活動持續推進學生跨境交換交流工作的建議》的批復,現啟動第19批赴海外交流資助的申報工作,資助項目包括與我校簽有正式的交流與合作協議的境外交流項目或境外實習項目(也包括由學生個人與實習單位/組織事先簽署書面實習協議,并報學院批準,及報國際文化交流學院備案的實習項目)。
此次申報的主體為2021年寒假參加IES Abroad SAF海外學習基金會在線交流項目、2020年春季起赴境外/線上交流一學年、2020年秋季赴境外/線上交流一學期,于2021年3月底前返校且尚未申報及尚未獲得過資助的在校注冊的普通全日制中國境內學生。學生需填寫《學生海外交流項目資助及海外交流助學金申請表》,各學院同時填寫《第19批學生海外交流項目資助申請-學院匯總表》。
請所有學生于4月15日、16日9:00-15:00點,帶好以下材料前往信息樓238室孟老師處進行審核:
所有同學需提交《學生海外交流項目資助及海外交流助學金申請表》
參加線下項目的同學需提交護照原件、含交流期間出入境蓋章頁的護照復印件(通過自助通道辦理出入境的同學,請上交機票行程單或機票相關證明材料)
信息審核無誤后,護照原件退還學生,《學生海外交流項目資助及海外交流助學金申請表》和護照復印件交二級學院繼續材料匯總。
請各學院將下列紙質材料于4月30日前送交留學生辦公室:
參加線下項目的同學:
1)《學生海外交流項目資助及海外交流助學金申請表》(需二級學院簽字、蓋章)(附件2);
2)學生境外學習的成績單復印件(二級學院審核成績單原件并退回學生,收取復印件),同時需附上各交換學校的成績等級標準;通過境外交流獲得我校及境外合作院校同等學歷文憑的,需提供文憑復印件或相關證明。
3)經審核的護照復印件。
參加線上項目的同學:
1)《學生海外交流項目資助及海外交流助學金申請表》(需二級學院簽字、蓋章)(附件2);
2)學生線上學習的成績單復印件(二級學院審核成績單原件并退回學生,收取復印件)及相關證明/證書
同時請各學院于4月30日前將《第19批學生海外交流項目資助-學院匯總表》(附件3)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留學生辦公室在接到匯總表后,將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審核名單,審核報批后將及時公布獲得資助的學生名單。逾期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根據學校規定,已經獲得過該專項資助的學生不得再次申報。
特此通知!
留學生辦公室
2021年3月31日
聯系人:孟潔老師,電話 67701806,信息樓23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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