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視界】2022年第8期
《企業合規治理:平臺經濟反壟斷行政執法新視角》,載于《東岳論叢》2022年第4期




作者:王誠 法學院民商經濟法學系副教授
【成果介紹】
本文發表于CSSCI期刊《東岳論叢》2022年4期。面對數字經濟時代的飛速發展,部分平臺企業利用自身的技術與資本優勢,通過算法實施排除或限制競爭,進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頻頻出現,諸如強制性“二選一”“大數據殺熟”等壟斷與違法行為頻發。因此,引入企業合規治理體系非常必要。基于此,本文結合當下的平臺經濟反壟斷執法實踐,從企業合規的視角出發,探討企業合規治理如何應用于我國的反壟斷執法中,為建立完善我國的企業合規治理體系,豐富反壟斷法律規制手段進行嘗試性的探索。
摘要:企業合規治理體系的建設是解決反壟斷領域傳統行政執法困境的有效路徑。平臺經濟反壟斷領域的傳統執法面臨壟斷行為識別難度高、執法資源有限等難題,造成實踐中執法效能低下。對此,以行政和解的方式督促企業建立合規計劃從而實現反壟斷合規,能夠有效解決上述問題,有利于在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之間形成良性的合作關系。服務與合作的現代行政法理念,以及行政規制中的自我規制理論與合作治理模式是平臺經濟反壟斷執法中引入企業合規治理的正當性基礎。在我國平臺經濟反壟斷合規治理的本土化探索過程中,立法思路的轉變與個別行政執法領域的制度突破已經為反壟斷合規治理做好了立法準備,但合規治理效果的充分實現,還需要在增強制度激勵、確立合規治理的效果保障機制及建立有效的外部監督審查方式等多個層面作出努力。
關鍵詞:平臺經濟;企業合規;反壟斷執法;和解機制
【作者簡介】
王誠,法學博士,副教授,兼職執業律師。2003年畢業于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碩士學位;2009年畢業于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博士學位。自2003年起任教于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為本科生、研究生講授法律方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憲法等課程。2010年8月至12月赴美國紐約州奧爾巴尼的the Sage Colleges講學一學期,為美國的本科學生開設法律課程介紹中國的憲法和行政法律制度。在法學核心期刊發表論文二十余篇,多篇論文被人大復印報刊資料及新華文摘轉載。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上海市委和市政府決策咨詢委、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委托的多個國家級、省部級課題與橫向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