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文件
滬經貿科〔2022〕13號
科研標兵的通知
各有關部門:
根據《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科研標兵獎評選實施辦法》規定,我校2022年度科研標兵評選工作現已開始,現將相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我校在編在崗教師和科研人員。
二、評選名額
科研標兵每年評選1-3名。
三、評選條件
1、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2、模范遵守學術道德規范,具有強烈的科研事業心和協作精
神。
3、長期從事科學研究,學術造詣高,治學嚴謹,為人師表。
4、近二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擔各級縱向與橫向科研項目立項與結項情況或獲得科研成果獎勵。
5、近二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出版優秀學術專著和在《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優秀學術期刊目錄》上發表高水平論文。
6、為學校學科建設和科研發展做出重要貢獻。
四、評選方法
1、符合評選條件的教師和科研人員均可向校科研處提出申 請。申請人須填寫《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科研標兵申請書》一式五份(見附件),經所在部門簽署意見蓋章后于9月28日前交至校科研處。電子版申請書發送至郵箱siftslm@126.com。
2、校科研處初審后提交校學術委員會組成的專家組對申請人進行評定。由學術委員會專家組采用無記名投票表決產生正式候選人名單。
3、經校學術委員會專家組評定產生的正式候選人報校長辦公會議審批通過后公示。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科研處
2022年9月21日
(聯系人:宋磊明;電話:67703045)






